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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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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11-24   点击数:

各系:

秋冬之交是精神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多发期。大一新生刚刚入学,对新生活、新环境的适应尚需转变角色,走出以前固有的心理状态,学生心理自然会有较大的波动。因此,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关注大一新生,排查潜在心理危机。为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正确处理学生心理问题,现对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很多危机事件在发生之前,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迹象,因此是可以察觉并预防的。危机排查工作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有效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高危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

(一)健全“三级管理”的组织体系,加强学院、系、班级的全方位互动,形成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第一级,系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二级,班级心理工作站为第三级。

(二)完善“五级预警”的干预机制。完善从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系主管领导——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分管领导的“五级预警”干预机制,发现危机预兆和有严重精神疾病症状的学生时,立即层层上报,启动应急措施,及时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

各系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方案,重点突出关注每年秋学期的新生和春学期的毕业生。

二、明确心理健康教育责任

心理健康教育是全员教育,是班主任工作中的首要工作之一。

班主任在与学生平时谈话时,要注意学生的心理状况,尤其是有以下十二种情况之一的同学,要引起特别的关注。

1、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者;

2、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者;

3、个人感情受挫者;

4、人际关系失调者;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者;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者;

8、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者;

9、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10、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11、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心理危机状况者;

12、休学、留级或近期遭受处分者。

特别要重点关注尚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的心理动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疏导。

三、正确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

对排查出来的关注对象,要建立档案以表格形式送交学生处(见附表)。

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班级辅导员要尽快上报系领导,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必要时主动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学生处,3617019)

学生处

2011年11月22日

排查表附件(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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