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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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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安徽财经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公示

来源:   时间:2022-10-10   点击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 号)和《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23 号)要求,现关于2022-2023学年安徽财经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21级审计本科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郭添、徐星星、廖慧琴、俞勇、马丽、苏渝文、蒋奇瑞、张栋才、马小月、樊静、张艺玲、刘雅杰。

21级工造本科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马静文、尹海燕、何习东、程峰、汪苏娟、王兰、许智伟、仇曼曼、张晓晨、高彩云、李厚仁、尹兆升。

公示期:2022年10月10日-10月1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武老师 0551-63617009 。

学生处

2022年10月10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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